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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常見問答集
 
 
 
 
 

問 1:什麼是長期照顧?

答:因疾病、老化,導致日常生活(如:吃飯、洗澡、穿脫衣褲、走路、如廁)長時間需要他人幫忙。

 

 

 

 

問 2:請問長期照顧服務補助對象?

答:1. 65 歲以上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5.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老人。

6.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住之衰弱人

 

 

 

 

問 3:請問長期照顧服務有沒有補助?

答:1.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2. 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 9 成,民眾負擔 1 成。

3. 一般戶:政府補助 7 成,民眾負擔 3 成。

 

 

 

 

問 4:如何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答:1.打電話:1966。

2.網頁(站):

  (1) 市政府線上申辦服務系統 

  (2) 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3.透過醫院、公所、衛生所、里鄰長幫忙申請。

4.直接到長照中心申請:

  (1) 豐原站(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

  (2) 北區站(北區永興街301號6F)。

 

 

 

 

問 5: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流程?

答:

       

 

 

問 6:長期照顧服務有哪些?

答: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喘息服務、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老人營養送餐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購買租借 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小規模多機能,失智症照顧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社區預防性照顧,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銜接居家醫療原住民地區整合型服務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問 7:什麼是喘息服務?

答:為體恤家屬的照顧辛勞,衛生局提供給日夜辛勞親自照顧家人的照顧者每年 14-21 天喘息服務。也就是說,您可以利用這幾天,將長輩暫時送到衛生局合約的護理之家(養護中心)(機構喘息),或是選擇由照顧服務員到家裡替代您照顧(居家喘息)的方式,讓您可以暫時休息一下。

 

 

 

 

問 8:若需出遠門,家中失能老人無人可協助照顧,政府可有服務可協助?

答:需預先提出申請,以利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先安排連結服務資源,申請專線1966。

 

 

 

 

問 9:外籍看護工申請程序?

答:1.符合下列資格:(二選一)

(1) 持重度以上且符合特定項目特定身心障礙手冊,可直接至長照中心登記申請。

(2) 由醫院開立「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經認定被看護者為需全日或嚴重依賴照顧需要者。

    2.申請流程:

(1) 長照中心確認收件資料,辦理推介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並介紹服務資源,若無本籍照服員可媒合成功,則將申請 資料寄送至勞動部審查。

(2) 中心送件至勞動力發展署:請申請人或家屬約 7~10 日主動向勞動力發展署查詢再提出後續申請動作。(勞動力發展署查詢電話:(02)8590-2567)

 

 

 

 

問 10:外勞離境或逃跑,家中長輩沒有人照顧,可以申請甚麼服務?

答:外勞若逃跑或離境需檢附證明文件(如:逃跑函或終止聘僱函),經過長照中心評估後才可申請居家服務使用,如果家中照顧者已實際照顧達一個月者,可以申請使用喘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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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tcc2.health.taichung.gov.tw/files/11-1000-86.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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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暉居家護理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