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至104年12月底止為282,316人(資料來源:臺中市民政局), 占總人口比10.29 % 。有鑑於人口快速老化,長期照顧需求人口數劇增,老人人口的快速成長所造成的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的盛行率呈現急遽上升趨勢,而這些功能障礙者或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健康與醫療服務外,也需要廣泛的長期照顧服務。
本市於92年成立長期照護示範中心,以單一窗口服務方式,協助個案及家屬取得有效且適當之醫療及社會服務,建立聯結連續性之照護體系,並整合、開發與運用市內現有資源,提供健康照護、安全的環境,使本市需長期照護者獲得快樂、尊嚴的生活。
歷經5年餘推動,深刻體認建立一個完整的長期照顧服務系統,需要結合醫療衛生體系與社會福利體系的公、私部門相關機構、組織等各項資源,藉由緊密結合的長期照顧服務網絡,才能達成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的長期照護服務目標。因此,如何有效發揮政府照顧民眾的責任,連結民間照顧服務資源,提供完善良好的長期照顧服務,並給家庭照顧者更多的支持與關懷,減輕民眾財務負擔,增進長期照顧服務的可近性,是本市極欲努力的目標。
為達前揭目標,本局自96年4月起配合中央大溫暖計畫,擬定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整合第一期計畫,籌設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簡稱長照中心),並於97年1月1日正式營運,且於99年12月25日原台中縣市正式合併,並分為豐原區與中西區2站,期望藉由長照中心的成立逐步建構衛政及社政服務網絡。
服務據點:
編號 |
分站 |
電話 |
地址 /備註 |
1 |
豐原總站 |
2515-2888 |
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臺中市衛生局4樓) |
2 |
北區分站 |
2236-3260 |
北區永興街301 號 (北區區公所6樓) |
3 |
清水分站 |
2622-2639 分機312、315 |
清水區中山路92 號 (清水區衛生所) |
4 |
沙鹿分站 |
2662-5040 分機227 |
沙鹿區文昌街20 號 (沙鹿區衛生所) |
5 |
烏日分站 |
2338-1027 分機205 |
烏日區長樂街136 號 (烏日區衛生所) |
6 |
大甲分站 |
2687-2153 |
大甲區文武里德興路81 號 (大甲區衛生所) |
7 |
大里分站 |
2406-4416 |
大里區大衛路82 號 (大里區衛生所) |
8 |
新社分站 |
2581-3514 |
新社區興社街四段11巷1號 (新社區衛生所) |
一、 | 以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為長期照顧服務原則,加強照顧服務的發展與普及(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
二、 | 支持家庭照顧能力,分擔家庭照顧責任(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
三、 | 因應長壽社會的來臨,建構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體系之服務網絡。 |
四、 | 設立本市各類長期照顧服務資源之單一窗口,以提供個案連續性、完整性的照護,進而建構全市長期照顧服務系統。 |
設立宗旨:
服務對象:
服務項目:
申請方式與流程:申請方式與流程:
以電話、線上申請、傳真申請或親自前往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
服務核定注意事項:
一、 | 經核定補助之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ㄧ者,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補助: 1. 死亡。 2. 未符合規定之失能程度。 3. 未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
二、 | 經核定補助之服務對象應至少每六個月派員重新評估一次。但經評估為重度失能,且各項日常生活活動皆須他人完全協助持續達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
三、 | 經核定補助之服務對象失能程度有變化時,得重新評估,依實際失能程度調整服務補助及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