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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什麼是長期照顧?
答:因疾病、老化,導致日常生活(如:吃飯、洗澡、穿脫衣褲、走路、如廁)長時間需要他人幫忙。
問 2:請問長期照顧服務補助對象?
答:1. 65 歲以上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5.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老人。
6.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住之衰弱人。
問 3:請問長期照顧服務有沒有補助?
答:1.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2. 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 9 成,民眾負擔 1 成。
3. 一般戶:政府補助 7 成,民眾負擔 3 成。
問 4:如何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答:1.打電話:1966。
2.網頁(站):
(1) 市政府線上申辦服務系統
(2) 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3.透過醫院、公所、衛生所、里鄰長幫忙申請。
4.直接到長照中心申請:
(1) 豐原站(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
(2) 北區站(北區永興街301號6F)。
問 5: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流程?
答:
問 6:長期照顧服務有哪些?
答: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喘息服務、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老人營養送餐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購買租借 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小規模多機能,失智症照顧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社區預防性照顧,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銜接居家醫療、原住民地區整合型服務、社區整體照顧模式。
問 7:什麼是喘息服務?
答:為體恤家屬的照顧辛勞,衛生局提供給日夜辛勞親自照顧家人的照顧者每年 14-21 天喘息服務。也就是說,您可以利用這幾天,將長輩暫時送到衛生局合約的護理之家(養護中心)(機構喘息),或是選擇由照顧服務員到家裡替代您照顧(居家喘息)的方式,讓您可以暫時休息一下。
問 8:若需出遠門,家中失能老人無人可協助照顧,政府可有服務可協助?
答:需預先提出申請,以利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先安排連結服務資源,申請專線1966。
問 9:外籍看護工申請程序?
答:1.符合下列資格:(二選一)
(1) 持重度以上且符合特定項目特定身心障礙手冊,可直接至長照中心登記申請。
(2) 由醫院開立「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經認定被看護者為需全日或嚴重依賴照顧需要者。
2.申請流程:
(1) 長照中心確認收件資料,辦理推介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並介紹服務資源,若無本籍照服員可媒合成功,則將申請 資料寄送至勞動部審查。
(2) 中心送件至勞動力發展署:請申請人或家屬約 7~10 日主動向勞動力發展署查詢再提出後續申請動作。(勞動力發展署查詢電話:(02)8590-2567)
問 10:外勞離境或逃跑,家中長輩沒有人照顧,可以申請甚麼服務?
答:外勞若逃跑或離境需檢附證明文件(如:逃跑函或終止聘僱函),經過長照中心評估後才可申請居家服務使用,如果家中照顧者已實際照顧達一個月者,可以申請使用喘息服務。
